殡葬事业作为国家公用事业和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时期愈加显示出重要的社会意义。以“减少殡葬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殡葬体系并保持与之相适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为目标的殡葬事业,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的需求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殡葬改革,民政部适时提出了“绿色殡葬”、“生态墓地”等先进理念,旨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葬改革,把传统殡葬文化和殡葬改革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使殡葬管理和改革定位于既由政府强力推进又有全民自觉参与、既能实现殡葬管理法规追求的社会效益,又能充分体现社会对死者及其家人的人文关怀,更好地解决殡葬领域一系列的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使生者、故人与环境友好和谐相处。民政部先后于2005年11月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了“全国农村生态墓地建设研讨会”,2006年2月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全国绿色殡葬与和谐社会研讨会”,2007年5月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生态墓地建设座谈会”,研讨和交流了推行树葬、草坪葬和骨灰撒散等生态葬法的经验和体会,推广了节约型和环保型的创新葬法,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骨灰处理方式多样化指明了方向。
更新日期: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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