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清明祭祖禁止焚烧公告-长安区凤栖山人文纪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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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文明办
西安市公安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禁止在城市道路及非指定地点
焚烧纸钱等物品污染环境的公告
为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坚持铁腕治霾,建设美丽幸福的大西安,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绿色、文明、安全、节俭的清明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城市道路及非指定地点焚烧纸钱等物品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禁止焚烧和燃放的物品:冥币(纸钱)、香烛、花圈、纸扎或塑料祭祀品、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
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号)要求,带头响应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和文明、绿色祭祀的规定,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
三、禁止在我市一、二类主干道、广场、居民小区等非公共祭扫场所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等物品;禁止在野外、林区等非指定地点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林业、城管、民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及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
五、各殡葬服务场所要加大文明、绿色祭祀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丧葬陋习,注重精神传承为主,采用鲜花、丝带、寄语卡片等安全环保祭祀方式,着力为市民营造文明、有序的祭祀环境。
六、清明节祭扫高峰时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疏导交通,保证祭祀场所的道路畅通;提倡市民乘坐公交车祭扫,避免交通拥堵。
特此公告。
更新日期:2023-07-13
信息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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